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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进入珠海交通管理领域 交警路面执法理念悄然变化

“枫桥经验”进入珠海交通管理领域 交警路面执法理念悄然变化
2021年10月26日 11:20 新浪网 作者 人民资讯

  今年10月,拱北交警大队民警邢国凯统计工作量时发现,他今年对轻微交通违法的执法量,同比去年有了大幅下降,有的月份同比甚至下降50%以上。但对司机的教育警告量,却是大幅度上升。

  这一年,邢国凯的日常工作安排也有了很大变化。之前,他每天早晚要进行高峰期指挥疏导,其他时间则路面巡逻、执法整治和处理各类交通事故,当然也要进企业、学校检查、上交通安全课,夜间还有酒驾整治行动。和大多数交警一样,邢国凯80%的工作时间都在路面。

  但现在他一天的工作安排却变了。站完早高峰后,他的第一站通常都是社区,和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一起开会,讨论辖区存在哪些交通方面的问题,如何解决等等。中午饭后,他的日程安排最多的是给交通安全志愿者培训,教他们在斑马线前怎么样疏导人和车,如何做到“人过得快,车也不堵”。下午,他也会留一个小时去路面巡控一下,巡控除了执法之外,更多的是发现问题,看哪里的设施还需要改进,哪里的交通组织有必要优化。

  现在的邢国凯在路面开展执法的时间少了,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少了,但辖区内司机的遵章率反而有了提升,交通事故数也呈现出下降的趋势。

  路面交警的工作理念正在悄然转变

  和邢国凯一样,香洲交警大队李俊威的工作理念也在变化。过去他的想法是,交通违法查处得越多,交通事故就会越少。现在想的是,司机为什么会违法?怎么才能让他们不违法。

  有一天,他值班时遇到事故报警,一辆小车在旅游路附近的小路中翻下水沟,司机是严重醉驾。司机自称餐厅门口找不到代驾,就只好冒险开车。司机被刑拘后,李俊威专门挑了一天晚上去凤鸣谷门口执勤,遇到代驾就问,你来这里等客人还有什么困难吗?代驾们说的最多的是,这里少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遇到刮风下雨的时候很辛苦,要是有个地方躲雨,能有个充电的地方,就更好了。

  李俊威随后找到了餐厅老板,希望他提供一个这样的场所,对交通安全都有好处。老板一口答应下来,专门拿出一笔钱,把附近一个废弃的垃圾房改造成了“代驾驿站”,里面灯光明亮,代驾司机们老远就能看到。

  李俊威如今养成了这样的习惯,无论是交通违法还是事故,他都喜欢追究背后的原因。他觉得把一些交通方面的问题和矛盾解决,就可能减少交通违法。这种就地解决矛盾的思路,警方在社会综合治理层面运用较多,但在交通管理领域还比较少见。一经使用,就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李俊威说,他是从“枫桥经验”受到的启发。

  不但如此,很多不属于交警业务范围的事,李俊威也会过问。前不久,东坑附近有个高架桥在做油漆施工,一辆小车经过时,连续两次被滴了几滴油漆。车主和施工方产生赔偿纠纷,无法达成协议。李俊威接到报警过去调解,施工方最后给车主赔偿了一千元。车主很感动,成了李俊威的义务交通巡查员。像他这样的义务交通巡查员,李俊威已经积累了几十个。

  东坑市场路段的村道内老是有车违停,接到投诉后,李俊威经过现场调查,最后规范施划了停车位,也划了黄方格。如果还有人不自觉,占据黄方格怎么办?这里刚好离一个公交巴士站很近,公交车15分钟就有一趟,这趟线路的公交车司机都被李俊威发动成了义务交通巡查员,如果有人违法,公交司机看到立刻通知李俊威,相当于每15分钟就有人巡查一次。之后,这里的违停有了大幅下降。

  充分发动社会力量,一切依靠群众,同样是“枫桥经验”的精髓,现在已成为珠海一线交警的普遍工作方法。此前,邢国凯很重要的一项任务是,要在早晚高峰期保障学校路段学生过斑马线的安全。这项工作消耗了很多警力。现在他通过培训,发动了社会上数十名交通安全志愿者,义务在早晚高峰时到各学校斑马线前执勤。

  以前的工作是忙着站马路,现在工作是忙着不断发动人加入交通志愿者行列,然后培训,列考勤,和学校沟通协调执勤细节。不同的工作方法同样都达到了相同的目的。其中的区别是,之前邢国凯和同事们疲于奔命,现在游刃有余。

  “枫桥经验”进入了交管领域

  “枫桥经验”对我国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产生了深远影响,但鲜有交警部门将社会治理领域的“枫桥经验”引入交通管理领域。珠海交警做了这样的尝试。

  交警部门实施了数十年的考核制度发生了重大改变,考核的指标加入了你走访了多少群众,发现了多少问题,解决了多少问题。考核制度变了,很多基层大队的工作模式和思路也跟着变了。以前交警的工作模式是轮班制,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或违法,大家想的都是如何完成执勤执法工作任务。

  现在不同了,某条路上任何违法和事故只要连续两次以上发生,路面交警都会想,我怎么才能把这类事故的根源找到,然后解决,否则处理一单又来一单,都是我的事。“路长制”“勤务网格化”倒逼着交警转变执法理念,任何交通违法和事故,都要找到矛盾点,把它解决掉。

  有交警总结工作转变时说,以前我们是处理事故、处理违法,现在是处理矛盾。以前处理好一个违法或事故就是一个,现在处理好一个违法或事故背后的矛盾,就能杜绝N个违法,N个事故,交通事故处理逐渐转变成社会综合治理。

  通过把“枫桥经验”引入交通执法,珠海交警完成了三大转变:一是变交警管理为群众共治,充分发动群众力量,依靠群众来共同解决交通问题,除了要执法公平,更注重群众满意;二是变单纯执法为社会综合治理,路面上的交通问题,根源往往不在路面,交通违法或事故的背后往往就是一个矛盾,把矛盾解决才是治本之道;三是变单一部门管理为多部门联动。矛盾往往是综合性的,不涉及单个部门的事,交警部门更加注重与其他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协作,强调提早发现问题,把矛盾就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接下来,交警部门还会继续充分依靠群众,不断完善新思路,让广大驾驶员更加受益。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陈治家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杨小江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王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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