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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卫健委发布预警公告:乌头类中药材不要擅自加工食用

云南省卫健委发布预警公告:乌头类中药材不要擅自加工食用
2021年10月26日 19:42 新浪网 作者 人民资讯

  云南网讯(记者 陈鑫龙)10月26日,记者从云南省卫健委获悉,秋冬季节来临,群众煮食草乌、附片等乌头类中药材“进补”现象增多,我省目前已进入乌头类中药材中毒高发期。草乌、附子等中药材因含乌头碱而具有剧毒,口服乌头碱0.2毫克即可中毒,3至5毫克可致死,普通加工方法难以破坏其毒性。若自行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不当,易导致严重心律失常、呼吸衰竭、休克甚至死亡,我省平均每年乌头类中毒事件高达30余起。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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