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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调控再升级!这个城市,“学区房”概念房源将全部下架!

楼市调控再升级!这个城市,“学区房”概念房源将全部下架!
2021年11月24日 18:30 新浪网 作者 人民资讯

  日前,青海省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严禁炒作“学区房”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不得以学区房名义发布房产信息,炒作房价,2021年11月30日前经纪门店及相关网站媒体涉及“学区房”概念的房源全部清除、下架。

  西宁全面严禁炒作“学区房”

  据西宁晚报消息,《关于严禁炒作“学区房”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单位对外发布的房产信息必须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西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得以学区房名义发布房产信息,炒作房价。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在网站媒体、经营场所(门店)以学区房名义挂牌二手房,不得发布涉及“学区”“学位”等炒作学区概念的房源信息

  同时,《通知》明确,从2021年11月22日起,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为不符合转让条件的住房提供经纪服务。网络媒体不得配合房地产经纪机构炒作学区房,平台展示的房源信息不得含有“学区”“学位”等内容。各单位要按通知的要求,对发布的房源信息认真梳理,2021年11月30日前经纪门店及相关网站媒体涉及“学区房”概念的房源全部清除、下架

  据悉,下一步,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信部门,通过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等加大检查力度,对落实《通知》要求不到位,不全面,继续以学区房炒作房价的单位,依法严肃处理。

  多地密集调控防止“学区房”炒作

  今年以来,多地都在房地产调控政策上严防“学区房”炒作行为。

  3月1日,北京市住建委明确今年将重点查处“借学区房等炒作房价”等九方面问题。随后,7月6日,北京市西城区房管局发布消息称,不得以学区房为卖点发布房源、不得参与炒作学区房的任何活动。8月25日,北京市教委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将深化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

  4月5日,合肥市发布房地产“新政八条”,其中学区房新政包括自2021年新入学起,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

  △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官网

  7月30日,《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对于学区房炒作乱象,《草案》明确,推行大学区招生和办学管理模式,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健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来源: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官网

  9月27日,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房地产销售宣传的通知》,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营销代理机构的房地产销售广告不得含有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升学等事项的承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购买者可以入读、划片入读某特定中小学,不得使用引发购房者对特定中小学入学资格产生误解的特定用语等。

  △来源: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西安、厦门、成都、海口、大连、南京、合肥、太原等多座城市出手,重拳整治学区房乱象。

  监制:柯成韵

  本文编辑:郭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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