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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杨才权、吴迪等4人诈骗案被法院依法判决

正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杨才权、吴迪等4人诈骗案被法院依法判决
2021年11月29日 09:44 新浪网 作者 人民资讯

  2021年04月30日,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杨才权、吴迪等4人诈骗案被法院依法判决,判处吴迪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判处杨才权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判处祝番浪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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