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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驶撞上路边老人,致其死亡,肇事后竟找来亲弟“顶包”

男子无证驾驶撞上路边老人,致其死亡,肇事后竟找来亲弟“顶包”
2021年12月02日 19:52 新浪网 作者 人民资讯

  一场交通肇事案司机认罪认罚,警察却觉得事有蹊跷,调查期间,一直情绪激动的死者家属却一反常态,表示在事故中,死者也有责任。交通肇事案疑点重重,发现肇事司机和死者家属联合欺骗警察,他们的目的何在?

  2021年12月1日,据央视网《法律讲堂》生活版报道,一天傍晚,路上行人和车辆都很少,这时122中心接到报警电话,某公路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接到报警,交警立刻驱车前往现场。

  

  

老人路边被撞身亡

  在事故现场已经围了几个人,交警看到,一辆小轿车斜在路边,一旁还躺着一位老人一动也不动。经过医生检查,地上的老人已经死亡,在老人的身边,一位青年额头淤青,神情紧张,交警判断,这应该就是肇事司机。

  随后,交警开始勘验事故现场,并查验了司机的驾驶证。经过询问,司机名叫李小志(化名),三十多岁,他是事发地附近村里的村民。

  

  

李小志说:“我开车从城里回来,天色已晚,这位老人突然横穿马路,我没来得及刹车,老人一下子就被撞了出去,我的头也重重地撞在了方向盘上,情况紧急,我赶紧叫了救护车并报警。”

  听完当事人李小志的叙述,交警有些将信将疑,经过勘察,事发现场没有监控摄像头,现场车辆上的痕迹也不是很清晰,同时也没有目击证人,这无疑给事故责任认定带来很大难度。但就在这时,有个围观的群众站出来告诉民警,他认识被撞的死者。

  

  死者名叫张建国(化名),也是附近的村民,很快一辆三轮车载着张建国的家属到达事故现场。一位中年男子跳下三轮车,扑倒在老人身边,大哭了起来,刚才的那名路人小声说,这个人叫张兵(化名),是死者张建国的儿子。

  

这时,张兵突然从地上站了起来,并恶狠狠地骂了一句:“是谁?是哪个畜生开的车!”

  

  听到这话,司机李小志下意识地往交警身后挪了一步,张兵断定交警身后的人一定就是肇事司机,他捡起地上的砖头,奔着李小志就冲了过来。一看要出事,交警赶紧上前拦住了张兵。

  

  争执了几分钟后,张兵的情绪稍微冷静了一些,交警担心双方再起冲突,于是他告诉李小志,肇事车辆和驾照要暂时扣留,现在李小志可以先行回家。同时,交警安慰张兵,人死不能复生,他们会尽快处理,给家属一个交代。见交警这么说,张兵也只能作罢。

  

死者家属主动承担一半责任

  一周以后,交警把李小志和张兵都叫到交警队,由于事故现场没有监控,再加上当天下雨,现场痕迹也不是很明显,所以事故责任无法准确划分。经过研究决定,李小志和死者张建国各自承担一半的事故责任。

  

  听完交警的话,李小志表示同意,同时他频频作揖点头向张兵道歉,他保证一定会尽快把所有的赔偿款支付给张兵。另一边的张兵只是叹了一口气,也没有反对。接下来,李小志和张兵就领取了事故责任认定书。

  事故看似得到了圆满解决,但警察总觉得有些不对劲,死者的儿子张兵在事故当天的情绪非常激动,仅仅一周之后,怎么会如此平静地接受一半的责任划分。警察再次调取了事故现场周围的监控录像,意外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正是这条线索,令案件的定性发生了逆转。

  

  

肇事司机竟另有他人

  虽然事发现场没有监控,但交警调取了离事故现场最近的监控视频,即便视频不是很清楚,但也能显示在事故发生前,有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自行车到了事故现场方向。

  交警注意到,这个人的体型、穿着,居然和肇事司机李小志非常相像,交警记得很清楚,李小志曾说,自己从城里回来,事故发生以后,一直待在原地,没有去任何的地方。既然如此,那他怎么可能骑着电动自行车出现在别的地方呢?

  

  交警不敢怠慢,他拿上车钥匙,匆匆出了交警大队。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测,交警调取了事故现场周围几公里的监控视频,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整天的仔细筛查,交警终于在某个高速路口的监控视频当中,发现了肇事车辆。

  看完视频以后,交警很惊讶,开车的司机就是李小志,难道骑电动自行车的人只是和李小志身形相似而已吗?交警马上注意到,视频当中司机的衣服和事故当天李小志穿的衣服明显不一样。

  为了进一步验证,交警到派出所了解了李小志的家庭情况,根据派出所掌握的资料,李小志居然有个哥哥叫李大志,虽然相差两岁,但是从照片上来看,两个人长得非常像,乍一看还以为是双胞胎。

  

哥哥无证驾驶撞死人,亲弟弟来顶包

  经过和李小志所在的村委会核实,李小志还真有个哥哥,而且和李小志长得确实很像。紧接着,交警在系统当中,查询了李大志的信息,结果显示,李大志根本没有驾驶资格。看到这些资料,交警一拍桌子,气愤地说道,岂有此理。

  交警基本上已经断定自己之前的猜测,当天是李大志无证驾驶发生事故,而弟弟李小志冒名顶替了李大志。如果情况属实,那么李大志兄弟二人,已经涉嫌犯罪了。事态严重,交警请示领导以后,将案件移送给了公安机关。

  很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了李大志,到了公安局以后,李大志好像已经预感了不妙,当他看到交警调取的两段视频录像后,直接瘫坐在椅子上,缓过神以后,他把当天的情况说了出来。

  

  原来,李大志和李小志是亲兄弟,俩人相差两岁,虽然不是双胞胎,但长大以后,俩人长得是出奇的像,就连村里的人也经常把他们两个弄混。李大志喜欢开车,但他没怎么读过书,一连考了几次,都没有通过驾驶资格考试。

  但是,李大志对此也并不在意,因为没有驾照,根本就不影响他开车,他经常把弟弟的驾照放在身边。发生事故的那天下午,李大志开着李小志的车去城里,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

  为了赶紧回家,李大志开得非常快,在行驶过程当中,正前方来了一辆大货车,为了离货车远点,他右打方向盘并准备减速,但不幸的是,他错把油门当刹车,只听咣的一声,一名正常行走的路人被他撞出去了很远,这个人就是死者张建国。

  李大志赶紧下车查看情况,只见老人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他小心翼翼地用手指伸向老人的鼻孔,发现老人已经没气了。自己撞死了人,李大志直接瘫坐在地上,虽然他没通过驾驶证考试,但他深知无证驾驶撞死人是要坐牢的。

  

  李大志越想越慌,他下意识地摸出了驾驶证,上面是弟弟李小志的名字。虽然弟弟比自己小两岁,但办事素来沉稳,现如今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必须要找弟弟商量对策。于是,李大志拨通了弟弟的电话,正是这个电话,最终让兄弟俩身陷囹圄。

  

  一听哥哥出了交通事故,李小志二话没说,骑上电动车直奔事发现场,抵达后,他看见躺在地上的老人一时也有点手足无措,他知道哥哥无证驾驶撞死了人,肯定要坐牢的,这样的话,对家庭的打击也不是一般的小。

  马上,在李小志的脑海当中闪现了一个想法,那就是由自己去顶替哥哥李大志。他认为,自己有驾驶证,而且现场没有监控,事故责任肯定不好认定,这样一来,他们最多赔点钱给死者家属,不至于坐牢。

  

  兄弟俩商量好以后,李大志骑上弟弟的电动车急急忙忙地回了家,为了让顶包更加真实,李小志咬着牙,用自己的头使劲地撞在了方向盘上。紧接着,李小志叫了救护车并且报了警,之后就发生故事开头的那一幕。

  

弟弟预谋逃避刑责

  事故当天,因为现场没有监控,交警没有办法当场做出责任认定,而且李小志的脸上有淤青,交警也从来没有怀疑过李小志不是肇事司机,还担心李小志和死者家属再起冲突,仅仅扣留了车辆和驾照以后,就让李小志回家了,也让他暂时蒙混过关。

  然而,李小志回家以后,又有了新的担心,他认为,即使帮哥哥摆脱了无证驾驶的罪名,交警还是有可能判自己承担全部或者大部分的事故责任,考驾照学的知识历历在目,他记得很清楚,这种情况下,他仍然要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同时还会被吊销驾照。如果真的出现这样的结果,自己也很难承受。

  

  想要避免这样的结果,必须降低自己的责任比例,而前提是死者张建国的家属同意张建国也承担一部分责任。可事发当天,张建国的儿子张兵情绪非常激动,现在去谈责任的划分,显然是不可能的,但让李小志没有想到的是,正当他为此愁眉不展的时候,张兵不请自来了。

  

  这次张兵是来讨要说法的,因为声音很大,家门口很快就聚集了街坊四邻。李小志看到这个情形有点心虚,连连认错,并且拍着胸脯答应,自己承担全部责任,赔偿一分钱都少不了。

  看到李小志并不逃避责任,张兵这才离开,有了这次接触,李小志觉得,虽然张兵的父亲被撞身亡,但张兵并不是蛮不讲理的人,至少不是油盐不进。经过打听,李小志知道死者张建国的遗体已经被接回了村里,家里正在办丧事,他觉得这是一个大好的机会。

  

  

肇事司机和死者家属联合欺骗警察

  第二天一大早,兄弟俩就赶到了张兵的家里,到了张建国的灵前,俩人扑通一声就跪在地上,并重重地磕了几个响头。行礼完毕,俩人又找到张兵,在一个没人的屋子里,把事先准备好的三万块钱塞到了张兵的手里。

  

李小志解释说:“这三万你先拿着,其他的赔偿肯定一分都少不了。”

  

看着张兵接过了钱,李小志话锋一转,用哀求的语气说:“我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家庭条件不好,全靠我开车拉点活补贴家用,如果交警认定他全责,或者负主要责任,那我肯定要坐牢的,如此一来,给你的赔偿是拿不出来了。”

  看到张兵没有接话,李小志试探着说,如果张兵同意父亲张建国也承担一半的责任,那自己就不用坐牢了,这样一来,他一定能尽快赔偿。一听这话,张兵终于明白了李大志兄弟俩的真正来意。

  

张兵生气地说:“我父亲规规矩矩的,肯定不会干横穿马路的这种傻事。”

  紧接着,张兵丢下三万元现金,把这兄弟俩赶出了家门。

  吃了闭门羹,李大志兄弟俩灰溜溜地离开了张家,却没想到,在村口遇到了曾在一起工作的同事孙文斌(化名)。李小志看到对方手里的纸钱,询问他去哪里,孙文斌称,自己去参加葬礼。

  

  再一细问,才知道孙文斌和张建国还是亲戚。李小志心中一阵窃喜,看来事情还会有转机。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听到这里,李小志赶紧把自己的来意告诉了孙文斌,因为俩人的关系一直不错,孙文斌听后便立刻答应帮忙做张兵的工作。很快,在孙文斌的帮助下,张兵同意配合李小志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私下达成协议不久,交警便把张兵和李小志都叫到交警队,准备签署事故调解协议。因为事故现场没有摄像头,现场痕迹也遭到了破坏,事故的原因确实无法查清,而李小志也愿意积极赔偿死者张建国的家属。所以,交警也倾向于认定李小志和死者张建国各自承担一半的责任。

  

以假乱真骗保险

  李小志拿着事故责任认定书向保险公司申请了理赔,保险公司很快就把交强险应该赔付的11万死亡赔偿金和其他保险赔偿的5万元,共计16万元,全部转到了李小志的账户当中。

  

  接下来,李小志参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按照自己全责向张兵支付了所有赔偿38万元,这其中包括李小志从保险公司获赔的16万元。另外,在38万元的基础之上,李小志按照先前的承诺,又多拿出三万元给了张兵。

  李大志本以为事情处理得天衣无缝,自己顺利地逃避了罪责,没想到交警最终还是发现了真相,他们兄弟俩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真相大白以后,公安机关很快将李小志抓获归案,两人的供述基本一致。之后,交警队重新做出了事故责任认定,改为李大志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没过多久,公诉机关以李大志涉嫌交通肇事罪、保险诈骗罪,李小志涉嫌包庇罪和保险诈骗罪,将这俩兄弟移送起诉。

  

  

冒名顶替被识破

  对于李大志兄弟俩冒名顶替的事情,张兵和孙文斌并不知情,于是仅仅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张兵认识到错误后,很快就把李小志多给自己的三万元退给了李小志的家属。

  检察机关将此案移送起诉后,法院很快就开庭审理了,在法庭上,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所有罪名,李大志和李小志都没有异议,但对于公诉人将交强险死亡赔偿金11万元,全部列入保险诈骗金额,辩护人却有不同的意见。

  

  辩护人认为,根据交强险的规定,保险金赔付的11万元和李大志兄弟冒名顶替没有关系。所以,这笔钱不应该计算在保险诈骗金额内。而另外的5万元保险赔偿列入诈骗金额,他们是没有异议的。

  

辩护人的意见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保险诈骗属于经济犯罪,诈骗金额的多少直接影响定罪量刑,所以保险诈骗案件中,对诈骗金额的认定,对于控辩双方都很重要。本案当中,控辩双方争议的诈骗金额是交强险赔付的11万元死亡赔偿金。

  这笔钱应不应该列入保险诈骗金额?

  

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指当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一种具有强制性质的责任保险。

  

  本案当中死者张建国在交通事故当中没有责任,所以无论交通事故是否存在冒名顶替,保险公司都应该对死者张建国进行赔偿。既然保险公司必然要支付11万元的交强险赔偿,那这笔钱是不是就不应该计算在保险诈骗金额当中呢?这其中就涉及到交强险追偿权。

  

交强险追偿权指的是,在交通事故当中造成他人伤亡,保险公司赔付以后,在一定的条件下,保险公司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这笔费用的权利。

  对此,我国司法解释,有明文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我们不难看出,即使驾驶人没有取得驾驶资格,事故受害人也可以得到交强险的赔偿,但是保险公司赔偿以后,同时获得了对无证驾驶者的追偿权。这就意味着,本案中保险公司即使赔付了交强险11万元的死亡赔偿金,但这笔钱最终还是由李大志来承担。

  但是李小志冒名顶替了李大志,无证驾驶变成了合法驾驶,保险公司因此丧失了对李大志的追偿权,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损失了11万元的保险金。所以,这项原本应该由李大志承担的赔偿,理应计算在保险诈骗金额内。

  经过辩论,法院没有采纳辩护人的意见,合议庭一致认为,交强险赔偿的11万元应该认定为诈骗金额,李大志兄弟保险诈骗金额总计16万元。

  

法院判决

  最后,法院判决李大志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判决李小志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保险诈骗罪,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判决以后,李大志兄弟的家属把保险诈骗的16万元,如数退给保险公司。在监狱里,李大志悔不当初,他清醒地认识到,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自己没有驾驶资格,很容易出事,不过他更后悔的是,不该让亲弟弟来顶替自己。

  现如今,兄弟俩都蹲了大狱,真是愧对父母。而弟弟李小志也非常后悔,哥哥无证驾驶发生了交通事故,作为弟弟应该劝哥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而自己不但没有这么做,反而冒名顶替,干扰事故责任认定,甚至诈骗保险公司,现在受到法律的严惩是罪有应得。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其实只要用心,驾驶资格证并不难考,如果多次都没有考下来,只能说明学习的不到位,还需要努力,而不是投机取巧,除了办理假证,就是躲避检查,这样的“幸运”又能延续到何时呢?还是踏踏实实地学习,努力考证才是最重要的。

  无证驾驶,害人害己,给交通安全带来了重大的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轻则赔钱了事,重则车毁人亡,妻离子散。所以,没有驾驶资格的人千万不能心存侥幸。另外,兄弟情深,相互提供无私的帮助是人之常情,但打仗亲兄弟也要分场合,区分善恶,明辨是非,这是最基本的前提,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只能自食苦果。

  对于此案,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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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星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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