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柳江法院成功调解了
一起建筑施工材料买卖合同纠纷,
为涉案企业快速排忧解难,
助力优化辖区营商环境。
2020年4月,原告柳州某公司与被告柳江某建设公司签订建筑材料采购协议。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提供材料,截至2021年5月累计供货47万余元。但被告仅支付了两次货款,还剩39万余元未结清,经多次催促无果,原告遂诉至柳江法院。
承办法官在开庭之前摸底得知,原、被告双方此次产生纠纷主要原因是在履行协议期间,原告依据协议约定按市场价格3次将建筑材料价格上涨,但被告不认同材料价格上涨且拒不对账。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是商事企业主体,后续可能仍有业务往来,为了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的损失,法官通过电话、面谈的方式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并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劝导原告和气生财对双方都有利;另一方面对被告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拖欠货款已是理亏在先,如果继续拖欠,最终损坏的是自家企业的信誉,对企业的长期发展是不利的。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近年来,柳江法院深入贯彻“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理念,针对此类涉企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多种调解方式以尽量化解纠纷于诉前,对于无法诉前调解的“快立、快审、速调、快判”,发挥审判职能,创新服务举措,助推纠纷化解,努力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为优化柳江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供稿丨民二庭 贾成威
编辑丨一颗土豆儿糖
12月2日丨党史小知识
1977年高考制度得到恢复,全国高校重新通过统一考试招收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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