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公安关
黄骅市公安局
关于严禁存放、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
通 告
为进一步严管严控枪爆物品,依法严厉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创造安全的社会环境,现通告如下:
1、严禁任何单位、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枪支弹药及爆炸物品;
2、发现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检举、揭发,绝不窝藏、包庇,认真配合做好缉枪治爆各项工作;
3、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及爆炸物品的,在12月31日以前及时主动上缴当地派出所;
4、积极举报持有、私藏涉枪爆物品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给予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举报电话:110
黄骅市公安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END-编辑:罗栋、张家胜审核:李义杰邮箱:hhgaxj@sina.com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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