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电动车主有这样的经历
忘拔车钥匙!!!
结果可想而知!
11月29日
家住嘉定镇的刘先生报警称
其停放在一清路附近的电动车
因忘拔钥匙被人偷走
接警后
民警立即开展调查
快速锁定了两名可疑人员
12月1日
信丰警方多警种齐力
将盗窃电动车嫌疑人温某瑞、胡某涛
抓获归案
经查
11月29日凌晨
犯罪嫌疑人温某瑞、胡某涛
游逛至一清路附近时
看到路旁有一辆未拔钥匙的电动车
心生歹意将电动车偷走
目前
犯罪嫌疑人温某瑞、胡某涛对
其盗窃电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追赃工作正在进行中
普法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信丰警方提醒广大居民
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停放车辆时应拔钥匙锁车
避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接下来
信丰警方将持续发力
对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发现一起,严惩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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