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因年终对账、结账工作需要,我单位将于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已办理完抵押贷款审批手续的,请务于12月28日前将抵押权交至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窗口。逾期未交回视为自动放弃贷款,我中心将不再继续受理。
通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12月3日
来源:通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编辑:马越校对:石若冰塔娜许红霞
审核:阿古达木 阿力玛
来源:中国通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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