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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市严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存储和燃放烟花爆竹

秦市严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存储和燃放烟花爆竹
2022年01月13日 18:53 新浪网 作者 人民资讯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刘迅)2021年12月31日,秦皇岛市公安局与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要求在全市范围内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存储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截至目前,已有多人因此类违法行为被警方处罚。

  1月5日,海港公安分局港城大街派出所民警通过巡逻排查,发现有人在某小区下房内存放大量烟花爆竹。民警依法对烟花爆竹进行收缴,其中包括礼花弹5箱、“彩色小金鱼”1箱、“笛音彩灯”1箱、“晨光花”72组、“加特林烟花”19根、“韩国喷花”3箱。经询问,李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李某受到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1月5日,北戴河公安分局海宁路派出所民警对辖区进行集中检查时,在某批发商店内发现存有十余种烟花爆竹。随后,民警当场对烟花爆竹予以收缴,并将超市负责人张某传唤至所内进行询问。张某对其非法储存、买卖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张某受到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月6日,海港公安分局北环路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某超市存有烟花爆竹,随后当场收缴1.4米长“棒棒烟花”50捆,“金色美人烟花”30捆、“金玉满堂烟花”10盒、“彩菊烟花”5盒、“玉玲珑呲花”10盒、“小金鱼”摔炮4箱。民警将超市经营者陈某某传唤至派出所。经询问,陈某某对自己非法购买并存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违法人陈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连日来,昌黎县公安局组织开展全领域、全覆盖禁放宣传和排查管理,加大对商场超市、婚庆公司、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场所的清查暗访,交警部门加强道路巡查管控,及时发现和依法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2021年12月以来共排查商场超市、农村小卖部、婚庆公司200处,检查货运车辆300辆,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7起。

  据了解,根据市公安局和市应急管理局通告要求,秦皇岛市目前全域全时段禁止生产、经营、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或者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此类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受到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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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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