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河流之一,也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要屏障。”
禁捕是有效缓解长江生物资源衰退和生物多样性下降危机的关键之举。
而有些不法人员往往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在长江水域偷捕,他们视禁令如儿戏,顶风作案。
家住安徽无为县的两名男子明知长江禁捕,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来到铜陵境内非法捕捞。1月12日晚10时,分局西联派出所巡逻时发现两名嫌疑人正在非法捕鱼,当场抓个现行。
为打击非法捕鱼行为,西联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巡逻力度,积极打击违法行为。1月12日晚10时,民警沿江巡逻,巡逻至北埂村顺安河出江口处时,发现两名男子形迹可疑,见到巡逻民警时,慌忙想要离开。民警立即下车将两人控制,发现还未来得及收拾的渔网,民警当场收缴其捕鱼用具。
经核实,两名嫌疑人戴某、夏某,安徽无为人,明知道长江禁捕,两人却抱着侥幸心理偷偷来到西联镇北埂村江边,利用钓竿、捕捞网等渔具进行非法捕捞,现场共查获活鱼40余斤。目前,该案件已移交铜陵市义安区渔政执法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还在怀疑捕鱼会被拘留?没错!真的!
还在侥幸地以身试法?
严惩!没商量!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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