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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制造、销售、焚烧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通告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制造、销售、焚烧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通告
2022年01月17日 19:07 新浪网 作者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辽沈晚报

  为进一步净化大气环境,摒弃陈规陋俗,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依据《辽宁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锦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全市市域内禁止制造、销售、焚烧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禁止流商散贩在道路两旁、市场周边和街路交口等地点,非法经营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

  二、禁止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街路交口、小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冥币、纸(绢)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

  三、全市各类公墓全面禁烧,殡葬场所禁止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入内。

  四、倡导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络祭祀和集体公祭等文明低碳祭祀方式。

  五、对于在殡葬场所外露天焚烧和占道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六、对于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查处。

  七、对于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由应急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依法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辖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工作人员进行包保巡查,劝阻焚烧。

  九、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劝阻和举报。

  1.市民热线:0416-12345

  2.举报殡葬场所内违规焚烧行为:2188837(市民政局)

  3.举报殡葬场所外违规焚烧行为:2888906(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举报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行为:3678055(市市场监管局)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锦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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