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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被撞修车12天 法院判给付停运费

网约车被撞修车12天 法院判给付停运费
2022年01月24日 09:47 新浪网 作者 人民资讯

  网约车在行驶过程中被撞,修车12天,司机向肇事者索要停运损失费时遭到拒绝。那么,网约车司机,能否得到这笔损失费?

  1月19日,高新区人民法院对此事进行了调解。

  事发

  网约车被撞影响了生意

  “刚开网约车半个月,没想到就出了事故。”家住高新区的丁某说起此事,一脸无奈。

  2021年12月29日下午,丁某像往常一样驾车接送乘客,当车辆行驶到高新区一酒吧附近时,丁某刚将车停下,就听到“哐当”一声响,他赶紧下车查看,发现车辆被正在倒车的姜女士撞了,致车身多处受损。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书,认定姜女士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双方达成协议,出险修车。

  随后,丁某将车辆送往汽车修理店进行维修,共维修了12天。12天当中,丁某一直没有出车,影响了收入,他要求姜女士对车辆停运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遭到了拒绝。

  2022年1月11日,丁某将姜女士诉至高新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给付停运损失费共计2400元。

  矛盾

  双方为停运费起争执

  此案由民庭庭长魏彤承办。

  接到案卷后,魏法官查阅了卷宗材料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双方,告知双方向法院提交证据,确定开庭时间,庭审定于1月19日13时30分。

  庭审前,魏法官查看了双方提交的证据,理清了法律关系,归纳案件争议的焦点。

  庭审中,丁某认为,其经营网约车日均收入至少200元,因案涉交通事故,其经营的网约车不能正常经营,应由姜女士赔偿其停运期间的损失。

  “眼下出行人数较少,不能按照以往日均收入计算。另外,此项损失应由保险公司赔偿,我不能承担这部分费用。”姜女士表示。

  魏法官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辩护意见后,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组织调解。

  调解

  法官释法析理化纠纷

  调解中,魏法官向双方释明,停运损失是事故造成的间接财产损失,不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另外,《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约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间接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且姜女士已签字确认,所以保险公司不担责。

  根据司法解释相关规定,营运车辆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可请求赔偿。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并未规定网约车不得运营,本地也没有发生疫情,且丁某的确因此次交通事故遭受了停运损失,所以其理应得到赔偿。

  随后,魏法官采取“背靠背”调解、类案调解,向双方当事人进一步讲明利害关系,并向原告进行风险提示:“刚从事网约车业务,时间不长就发生事故,举证存有困难,无法提供整月收入流水等证据。”

  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即由姜女士赔偿丁某网约车停运期间损失1000元。

  调解结束后,姜女士现场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给丁某1000元赔偿款。

  至此,这起车辆被撞停运损失纠纷案,得以圆满解决。

  记者 邹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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