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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 乌鲁木齐市民遇到不公平格式条款可通过12315投诉

新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 乌鲁木齐市民遇到不公平格式条款可通过12315投诉
2022年01月24日 11:51 新浪网 作者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王璇)“课程一经缴费,不退还任何费用”“如有缺课不予补课”“所有课程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日后,家长在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合同时,遇到这些不公平格式条款可通过12315投诉。

  日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组织首府20余家校外培训机构代表,进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通报了前期检查中发现的8大类不公平格式条款,并正式予以清理。

  去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厅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专项治理。通过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摸底全疆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建立了校外培训机构格式条款抽查事项清单,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以692家校外培训机构作为抽查库,按比例开展了抽查。

  同时,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合同备案审查,梳理总结出退费问题、补课问题、接送学生问题、违约责任不对等、课程作废、转班问题、休学问题及合同文本表述问题共8大类不公平格式条款。这些条款主要为校外培训机构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违法行为。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市场稽查专员陈轩波说,根据《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内容,他们将通过行政指导、媒体宣传、上传至官网等形式积极向广大校外培训机构推行使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完善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备案、审查力度,增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同意识及维权意识。

  校外培训机构代表、乌鲁木齐市陈军教育培训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潇尤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遵守教育法规和政策,从根本上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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