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
流通领域食品用金属制品等4种产品
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有关工作部署,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食品用金属制品等4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食品用金属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共对22家销售者销售的41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等标准要求进行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二、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共对22家销售者销售的40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T 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等标准要求进行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三、食品用纸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共对21家销售者销售的40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480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等标准要求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2家销售者销售的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渗漏性能、油抗压强度,不合格发现率为5%。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四、一次性筷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共对23家销售者销售的40批次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9790.1-2005《一次性筷子 第1部分:木筷》等标准要求进行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同一产品。二是责令生产者、销售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依法进行处理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三是对只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产品标准的产品,更换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后,方可重新上市销售。四是督促指导生产者查找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限期完成整改。五是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021年12月24日
来源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编辑 张良胜 胡岚
编审 田旻佳 施昱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