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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私改群租房 法院:拆除,恢复原样!

楼上私改群租房 法院:拆除,恢复原样!
2024年03月29日 00:00 新浪网 作者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润萱 记者 万凌云)楼上业主私自将房屋改成群租形式,相当于楼下住户“头顶”上安装了多个抽水马桶,这样的居住环境谁能忍得了?3月28日,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对促进业主依法正确行使不动产物权起到引导规范作用。

  院方介绍,原告章某与被告江某为楼上下邻居关系。2023年,江某在房间和阳台内加装抽水马桶等卫生设施对外群租。居民投诉后,相关部门接诉后责令其改正,并处以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向润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现场调查,执行人员发现江某已于立案前拆除马桶,排污口以水泥封堵,整改部位也进行了加固,此案以“执行完毕”形式结案。

  然而,江某在强制执行后继续将房屋对外群租,恢复排污口并加装马桶等卫生洁具。后章某向润州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拆除加装的四段排污管道。2023年7月,润州法院前往该房屋查勘,发现因群租需要私装的5个分电表仍设置在入户门的内墙上,房屋内的隔间仍保持原状。

  润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江某的一系列行为不仅违反国家强制标准,而且有违公序良俗,对相邻业主的居住环境产生不良影响。鉴于江某妨害原告物权行为的持续性和反复性,因此法院支持原告章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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