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劳动报
近日,周先生在某租车平台租了一辆坦克300型号的车辆去新疆自驾游,因中途行程有变,需提前终止旅行,因此周先生就把租来的车提前还给车行。不料,他被告知提前还车未使用的两天租金不予退还。周先生无法接受,他认为未使用的租赁费车行应该退还。
记者了解到,携程、神州、一嗨、飞猪、哈啰等租车平台都有提前还车的违约金收取规则,只是各家比例有所不同,且违约金还会根据平日或者节假日有所区分。大部分平台及车行,平日租车违约金要求的上限是30%;有些租车平台在节假日会针对提前还车的客人,补偿未使用天数的30%;有些则是根据自身损失程度采取几乎不退费的标准。
“消费者提前还车的这段时间,商家的收益会降低且具有不确定性。为减少损失,商家会设定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来保障收支平衡。”某租车平台业务经理表示。因此,消费者在租车前要看清“门店政策”“订前必读”等提前还车的条款说明。■劳动报记者 叶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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