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海南特区报
本报讯 日前,海口市民王女士向记者反映,2024年10月末,她想给母亲挑选生日礼物,便通过线上渠道在海南一点珠宝有限公司(下称“商家”)挑选珠宝。“经客服微信推介,我看中了一大一小两颗尖晶石裸石。在未见明码标价情况下,经议价以1.4万元的价格成交。”
随后,王女士找别的店铺加工宝石,工艺师却对宝石价值产生了怀疑,“工艺师说我这宝石配不上高档配置,几百块的配置就够了。我花了1.4万元买的宝石,被说得这么不值钱,我心里肯定不乐意,但也忍不住心存疑惑。”
于是,王女士决定把较大的那颗尖晶石裸石送到鉴定机构进行检测。2024年11月中旬,王女士收到了北京一家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珠宝玉石首饰鉴定证书。“鉴定证书显示,送检的是一颗似长方刻面的粉红色‘尖晶石’(经过切磨,镶嵌后可成为首饰),总质量0.28lg(1.40ct)。同时,深圳某评估机构给出的价值咨询结果显示,这颗宝石的市场估值区间为1700-1900元。”王女士表示,这样的咨询结果让她难以接受,“我认为商家存在定价虚高的问题,要求退货退款,但被商家拒绝了。为了解决问题,我多次拨打海口12345热线反映情况,希望商家能尽快同意我的退货退款诉求。”
面对这起消费纠纷,海口市市场监管部门在2024年11月至12月期间,两次前往商家门店进行协调。然而,商家两次都拒绝调解,坚持维持现有交易结果。工作人员在调解无果后,建议王女士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日前,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前往商家位于国兴大道海航豪庭的店铺进行采访。该公司负责人李先生表示,商品并无售假,王女士在收到商品后也表示品质不错。不同意退货原因为王女士在收到商品近一个月后才提出意见,店铺也有经营成本,商品无明确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无法退货;评估机构的价值咨询结论并未考虑高昂的采购成本,不符合非标品定价逻辑,采用“原料定价法”有失偏颇;商品包装盒内部确有价签标识,符合明码标价要求,本次成交行为也是建立在价格明朗且双方意见一致之上的,“综上,公司并未存在欺骗行为。”记者 张展 罗晓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