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河北法制报
□ 王静
“可非-磷酸可待因”是一种止咳水,适用于感冒、流行性感冒等病引起的咳嗽,主要成分是磷酸可待因、盐酸麻黄碱等。其中,磷酸可待因是一种中枢性镇咳药,具有成瘾性和中枢兴奋性作用,长时间服用会上瘾,危害身体健康。这种药品于2015年被列为国家严格管制药品,却让吸毒、贩毒等不法分子看到了“商机”。他们非法贩卖、制售此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威胁社会稳定。
近期,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诈骗案。2024年2月,有犯罪前科的张某为牟取利益,购买了瓶子、二手打印机、封口器、止咳糖浆等物品,制作了假“可非-磷酸可待因”止咳水,并多次电话联系冯某(另案处理),谎称该止咳水内含真毒品,让其帮助销售。同年7月,二人在交易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2万元交易款亦被当场查获。经鉴定,涉案糖浆不含有磷酸可待因成分。
根据规定,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贩卖国家管制精神药品复方磷酸可待因止咳水可以构成贩卖毒品罪,但把假毒品当成真毒品贩卖,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呢?面对这一情况,该院承办检察官经过查阅相关司法解释、深入分析判例、综合多种证据后认定,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制作假的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并冒充毒品出售,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以诈骗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10月,莲池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今年1月9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检察官提醒
药品本是为治病救人,但吸毒者滥用药物纯粹是沉迷感官欲望。如今,吸毒群体逐渐低龄化,青少年为追求心理刺激,滥用药物问题严重,像磷酸可待因这类成瘾性药品,极易成为他们的目标。长期服用这类药品不仅危害身体健康,还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必须加大药物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制毒、售毒、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