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健康报
本报讯 (特约记者 董宇翔)近日,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和省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和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将该省常住居民中35周岁及以上的慢阻肺病患者和全部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列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
《通知》明确,各地要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慢阻肺病、职业性尘肺病签约居民提供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的基础服务包。其中,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医保政策宣传,用药指导,长期处方服务,门诊预约以及上下转诊等就医指导;健康管理服务主要包括健康咨询与健康教育。
《通知》指出,各地要依托各类宣传媒介,加强对慢阻肺病和职业性尘肺病患者签约服务的宣传倡导,引导目标人群主动签约。结合辖区医联体建设,通过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强化远程技术支持、加强培训指导等途径,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充分利用国家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慢阻肺病和职业性尘肺病患者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能力。
《通知》明确,慢阻肺病和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付10元、医保基金支付10元。要加强签约服务管理,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结果应用,确保慢阻肺病和职业性尘肺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和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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