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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合发布五十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两部门联合发布五十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025年03月29日 00:00 新浪网 作者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中国质量报

  禁用『不添加』『零添加』 保质期以到期日形式标示

  两部门联合发布五十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本报讯(记者 何可)不允许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优化保质期标示方式、致敏物质必须强制标示……3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修改单。

  

新发布的国家标准包括食品标签标准2项、特殊膳食食品标准3项、食品产品标准4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3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1项、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8项、检验方法标准29项,以及《生乳》《灭菌乳》《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9项标准修改单。

  

此次发布的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贴近公众日常使用的两项食品标签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25),均设置了两年过渡期。

  

两项标准实施后将为食品标签带来多方面重要变化。一是在国际上率先推广应用食品数字标签,提升消费者阅读体验感。二是优化保质期标示方式,将保质期调整为“保质期到期日”,顺序为年、月、日,这样展示更为直观,解决了日期要靠算、算不准的问题。同时,为使企业标注更便捷,保质期6个月以上的食品不用再标示生产日期,仅标示食品保质期和保质期到期日。三是增加“消费保存期”推荐性条款,以减少食物浪费。四是强化定量标示要求,避免消费误导。新标准规定食品名称中提及的配料或成分需要在食品标签上标示添加量或含量,如燕窝月饼需要标示燕窝的含量。规范“无”“不含”使用条件,食品添加剂、污染物不得使用“无”“不含”。同时,预包装食品不允许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对食品配料进行特别强调。五是强化风险提示,要求食品中的致敏物质必须强制标示。六是完善营养标识,引导产业营养化转型和饮食健康消费。将强制标识的营养素范围由“1﹢4”(即能量和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扩展为“1﹢6”,增加糖和饱和脂肪(酸),方便消费者根据个人需要选择消费,控制能量和脂肪、糖等的摄入。同时,增加“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提示语。

  

本次发布的产品标准与消费者日常消费的乳制品、肉制品、婴幼儿食品、食品添加剂、消毒剂等密切相关。具体来看,《发酵乳》等4项食品产品标准和《灭菌乳》等3项标准修改单完善了适用范围、术语定义和限量指标。《调制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等3项新制定的生产经营规范标准强化了对重点食品类别和污染因素的过程控制,填补了相关领域食品安全过程管理的空白。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标准完善了营养成分含量要求,并新增脂肪代谢异常配方、防反流配方等6大产品类别,填补了行业空白;《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和《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两项标准扩大了产品品类,调整了营养成分指标和添加糖的供能比,以更好地满足婴幼儿营养健康需求。

  

《消毒剂》标准新增了使用原则和使用方法,明确了原料要求,增加了禽屠宰环节胴体表面消毒要求,在确保消毒效果的前提下保障消毒剂使用安全。

  

新发布的29项检验方法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营养成分、污染物、真菌毒素、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诺如病毒、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检验方法,以及食品用菌种的安全性评价程序和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计数等。据介绍,此批检验方法标准与其他标准以及新食品原料公告相配套,进一步完善了检验方法标准体系,扩大了检测范围,优化了检测步骤,增加了检测手段,提高了适用性和操作性,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企业产品合规提供科学支撑。

  

据悉,截至目前,我国已累计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660项,包含2万多项指标,涵盖全部340余种食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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