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大众日报

1月15日,滨州网友@圣贤60280在大众新闻“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我缴纳灵活就业保险有10年了,中间有3年没缴纳,现在能补吗? 回复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无法补缴。根据人社部发〔2016〕132号文件规定,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关于当事人后续询问的“灵活就业4050补贴”,参保所在区县不同,相关政策不同,如果各县区当年度事业保险基金结余不足,将无法执行相关政策,具体可以拨打12333咨询。 (□大众帮办记者 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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