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春弟弟被送养时,家里已经穷到“养不活”的程度——一家六口分食一罐午餐肉,住在广东惠阳农村的狭窄屋子里,父母务农打零工,作为长子的陈小春也要干农活、照顾弟妹,最终最小的弟弟被以3000元送人。
一、贫困到什么程度
居住:一家六口挤在广东惠阳农村约30平米的小屋,后来移居香港又住过笼屋。
吃饭:一罐午餐肉要分成早餐、午餐、晚餐,全家靠它撑三餐。
父母营生:父亲务农、来港后做工地工人;母亲卖茶叶蛋和玉米,来港后做洗碗工。
长子负担:陈小春作为长子要务农、照顾弟妹,小学三年级辍学,天未亮就挑水割草。
二、3000元在当时是什么概念
月薪标准:70年代有“36万岁”的说法,月薪30元就足以养活一家五口,3000元是巨款。
收养方条件:当时能拿出3000元收养男孩的家庭,通常不是普通穷苦人家。
陈家反应:弟弟被送走后,全家用这笔钱吃了顿大餐,也靠它度过最艰难的日子。
弟弟信息:弟弟约1973年出生,因实在养不起被送养,此后杳无音讯。
三、为什么说“养不活”不是夸张
采访原话:陈小春说“当时家里太穷,家里最小的一个弟弟真的养不活了,就以三千块卖给人家了”。
送养决定:弟弟出生加重负担,有人愿出3000元收养,父母最终决定送养。
父亲态度:后来陈小春想找,父亲叮嘱不要去找,认为养父母辛苦养大,贸然相认对人家不公平。
本人选择:陈小春也公开表示不会把弟弟找回来,不想打乱对方现有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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