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休赛期最令人费解的一笔交易就是杜润旺拿着三年顶薪从广东转会到南京同曦。上赛季场均得分只有5分,三分球命中率也只有37%,这两项数据都是他职业生涯的新低。一个状态下滑的老将凭什么能拿到顶薪?这笔交易背后隐藏着CBA合同规则中的三个球迷并不清楚的事情,了解了这三个方面之后,在观看其他转会新闻的时候就不会被那些数据所蒙蔽了。

第一种情况就是顶薪合同并不是高薪合同,而是一种角色定位的宣告。按照《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国内球员注册、交易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D类顶薪合同的年薪上限为球队工资帽的30%,下限为球队前十二名注册球员平均工资的两倍。以广东队为例,如果其工资帽上限为四千二百万元人民币的话,则D类顶薪年薪上限就是一千二百六十万元人民币;但是同曦这样的民营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接近下限,也就是一百五十万元人民币左右。真正有价值的是合同上写的“顶薪球员”这几个字,每个球队只能有三个顶薪名额,给你一个名额就意味着向全联盟宣告:这个人在我队战术体系中处于前三的位置。杜润旺在广东队拿不到D类顶薪的原因是胡明轩、徐杰、崔永熙以及焦泊乔已经占据了三个名额,同曦愿意给的原因是为了发出“即战力优先”的信号,并且让其他球员知道本队不会养闲人。
第二点就是顶薪合同中非保障的部分才是球员要冒的风险所在。根据规定,D类合同可以设置激励条款,比如出场次数、球队成绩和个人数据等条件达成之后才全部兑现。杜润旺在合同年做肩袖微创手术也是在赌新的东家会不会利用规则中的灵活性空间来押注于他的康复情况。同曦签下他时,并没有指望他上赛季的数据表现如何,而是希望他在肩伤痊愈之后三分球命中率能回到40%左右。如果新赛季他的防守短板被季后赛球队重点针对,出场时间降到20分钟以下的话,那么激励条款就会自动触发而得不到全额发放。现在的CBA顶薪也采用了类似NBA的做法来玩弄球迷,其实这是中小俱乐部为了保级而不得不做的选择:预算有限的情况下把风险转嫁给球员自己——打得好就拿到全年的薪水;打不好就让俱乐部止损。

第三点是非卖品保护的底层逻辑就是俱乐部在做一笔看不见的账。广东队不给徐杰换林葳,表面上看是因为舍不得核心后卫,实际上是因为算准了规则中的“工资帽软顶”。按照规定,B类合同到期之后,球队可以使用“顶薪独家签约权”锁定球员,新合同的年薪可以从200多万直接跳到600多万,并且分五年支付。徐杰目前的B类合同年薪大约为200万左右,广东队完全可以依照规则给他签一份五年总计600万的D类合同,在保留顶薪名额的同时也固定住了未来的五年的组织核心。林葳在同曦时拿到的就是B类合同,但是同曦是一家民营企业,资金状况不如广东稳定,他们想要的是“现金加顶薪后卫”的组合,本质上就是把不确定性的风险转嫁给了广东队,广东队拒绝的原因就在于此:用未来五年的战术核心来换取一个短期内可能无法融入体系的年轻人,在会计账面上就是亏损。
这些规定并不是冰冷的,落到个人头上又会怎样呢?如果在职场上签订劳动合同的话,“顶薪球员”的规则也适用于你。合同中的职位名称和级别就相当于公司的角色定位。“高级经理”的头衔并不代表着你的价值就比“专员”高很多,因为职位本身就是一种资源,一旦被赋予就会失去使用的机会。合同中关于绩效考核的部分就是D类顶薪所包含的激励部分,在没有达到KPI的情况下只能拿到基本工资。所以当你看到公司给某人“晋升加薪”时,并不需要去关注具体的数字,而是要弄清楚这个职位背后所代表的资源分配逻辑。对于非卖品来说就更加直接了:公司把某人列为“核心人才”并不是因为他不可或缺,而是因为替换他要比保留他花费更多的成本,这其中就包括了招聘、培训以及整个团队磨合的过程中的隐形开销。

CBA的新规就是用合同的语言代替人情的语言。杜润旺拿到顶薪并不是因为他的价值是150万,而是因为同曦要给外界一个信号;广东队放走球员也不是因为他们没有感情,而是他们算清楚了四个人非卖品的总成本。黄明依续约了长合同,徐杰的顶薪只差官宣了,这些行为背后都是一样的逻辑:用合同中的条款来把有限资源分配给最确定的人。
把这三条保存起来,在需要的时候不用查找。当某个球员签下一份大合同的时候,要先查看该球员效力的球队在工资帽之下还有多少空间、激励条款是什么样的以及是否有非卖品等信息,以此来判断这笔交易是靠运气还是靠概率。CBA总有一天会用合同来说话,懂得规则的人不会被数据所蒙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