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演员李小冉前夫徐佳宁及其任职公司被法院强制执行2111万余元,案由为公司经营纠纷。与此同时,李小冉于10月19日发文确认,自己“去年已离”,即2025年11月办妥离婚手续。

随着债务信息与离婚消息先后公开,部分网友提出疑问:李小冉是否需要为前夫的这笔债务还钱?
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现有公开信息看,李小冉大概率无需承担该笔债务。这笔2111万余元属于大额经营性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范围。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大额债务,债权人须证明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否则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公开资料显示,李小冉未在涉案公司持股,也无证据表明她在相关债务文件上签字或事后追认。律师指出,如债权人主张该债务属于共同债务,需另行起诉并充分举证,无法在当前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李小冉为被执行人。
此外,工商信息显示,李小冉已于2025年6月退出徐佳宁关联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卸任董事,完成商业关系切割。其离婚时间亦早于此次债务信息公开。

律师提醒,夫妻一方对外经营所负债务是否构成共同债务,应以是否共同签字、共同经营及债务用途等事实为依据,不宜仅因双方曾为夫妻关系而作扩大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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