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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未成年女孩遭生父强奸案进展:已签和解书

内蒙古未成年女孩遭生父强奸案进展:已签和解书
2025年03月13日 16:52 新浪网 作者 戏剧人生窥世

  奔流新闻讯(首席记者 张鹏翔)近日,内蒙古未成年女孩遭生父强奸一案有了最新进展。受害者小刘在社交媒体平台披露,已签和解书,但最终是否原谅还在考虑中。3月13日,奔流新闻记者获悉,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2024年3月24日晚,内蒙古赤峰市18岁女孩小刘网络实名举报被亲生父亲强奸猥亵。小刘说从小父母离异,她与父亲、奶奶生活在一起。在她十二三岁时被父亲强奸。除此之外,父亲还多次对她进行猥亵。2023年7月,小刘向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报案。2024年1月18日,赤峰市敖汉旗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小刘的父亲刘某龙批准逮捕。2024年3月25日,敖汉旗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已经对嫌疑人批准逮捕,案件已经移交到检察院进行起诉。

  3月12日,受害者小刘在社交平台公布了一份和生父签订的和解协议书,双方就小刘控告生父强奸、猥亵、重婚罪一案达成协议:刘某龙不再提及此事,小刘既往不咎。小刘强调和解是为了弟弟和梁某某,与强奸猥亵一案无关。在刘某龙手写的保证书中,保证“再也不做对不起你的事”。

  奔流新闻记者了解到,此案于2024年9月由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向敖汉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查明刘某龙强奸和猥亵女儿小刘的事实,以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追究刘某龙的刑事责任,建议从重处罚。

  3月13日,奔流新闻记者从赤峰市敖汉旗官方渠道获悉,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强奸罪属于重罪且为公诉案件,不能适用刑事和解,《和解协议书》更可能针对民事赔偿或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而不是刑事定罪量刑。并且和解可能体现被告人悔罪态度,若其主动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可将其作为酌定量刑情节,而不会将其作为法定量刑情节。

  本案中,被告人系近亲属作案且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法院可能从严把握从轻幅度,甚至排除某些情节适用。因此,和解协议对减轻量刑作用十分有限。并且该案中嫌疑人存在猥亵与强奸并存,可能被认定为“多次实施犯罪行为”,加重刑罚。

  付建律师认为表示,即使和解书存在,法院也不会因此免除或者减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是会依据是否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可获从轻处罚,如果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只会酌情减轻,而非必然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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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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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条评论|1,970人参与网友评论
最热评论
这是能和解的罪行吗[吐]
哩哩哩啊嘞:和解只影响量刑,不影响定罪。
做--辈子女孩河北邯郸
怎么可能和解???
zoo_zoo123456:继续看下去
这是公诉罪?
最新评论
用户7733958738浙江台州
还想着出来过好日子呢!
3月14日01:04举报回复
稀66223河南安阳
这是人嘛,这种的磨难多多好吗
3月14日00:55举报回复
长堤烟翠江苏南京
变态吧[吐]
3月14日00:47举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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