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订单是10月7日下的,10月30日提的车,申请安装充电桩时,强制给换成了新款(因为没有沟通成功,暂时还没让安装)。关键是这新款充电桩相比旧款,减配严重,不仅个性化外观没了,改成丑陋的马桶盖形状,最重要的是去掉了急停按钮和4G模块,原来的充电桩带有4G联网、远程控制、蓝牙及急停等功能,现在都没有了。前期和安装充电桩的对接人员沟通,希望安装旧款充电桩,但对接人员声称新充电桩的造型设计是基于美学与实用性相结合的理念,且符合国家标准。我认为,把原来的充电桩变更为新款充电桩,就是变相节省成本,减配就是减配,造型丑陋就是丑陋,不能睁眼说瞎话。厂家单方面更换赠品且未提前告知消费者,属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和第二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厂家未提前告知充电桩配置变更,且更换后外观与功能均低于原款,已构成误导消费和违约行为。我要求给我安装10月初订车时配置的旧款充电桩,请重新提供与老款相同或功能等值的充电桩。另外,厂家是不是应该公开新旧充电桩的配置差异及更换原因,避免误导其他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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