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核心事实:游客Gucci包被抢咬烂,景区拒赔
近日,游客在贵阳黔灵山公园游玩时,被园区内的野生猕猴突袭抢走其携带的Gucci包,追回后发现包已被猴子咬烂,留下清晰牙印。事发后,游客向景区提出索赔但被拒绝。黔灵山公园工作人员回应称,若游客被猴子抓伤咬伤,景区可以处理,但涉及个人财产损失则“不属景区管辖范畴,需游客自己负责”,并建议游客走司法程序。
二、法律层面:景区责任的法律依据分析
1. 安全保障义务的适用(《民法典》第1198条)
律师林斐然指出,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经营性质的公共场所管理人对游客的人身、财产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尽管黔灵山公园免门票,但园内设有索道票、猴子抓伤保险等收费项目,具有经营性质。因此,景区不能以“免费开放”为由推卸财产保护责任。
2. 动物致害过错推定原则(《民法典》第1248条)
《民法典》第1248条确立了动物致害的过错推定原则。猕猴长期在景区活动,属于公园管理范围内的风险源。景区如无法举证已尽到完整管理职责(如充分的巡逻、广播提醒、物理隔离等),则需对游客的财物损失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律师认为,景区仅立警示牌并不足以构成“已尽安全保障义务”。
三、景区管理责任的现实争议
1. 猴患问题的历史与严重性
黔灵山公园野生猕猴数量巨大,且伤人、抢夺事件频发。据公开数据,过去4年多时间里猕猴伤人事件超过1.3万起。游客被抢包、抢食物、甚至被扒裤子的案例层出不穷,猴子已形成对游客物品的固定抢夺行为。

2. 景区现行管理措施的不足
景区目前的主要措施是设立警示牌,提醒游客远离猴子、不要投喂。然而,大量游客反馈,缺乏有效的动态巡逻和实时驱赶机制,猴子在步道、广场等核心区域随意出没并主动攻击游客。律师指出,常态化管理责任应包含加强广播提醒、安排专人巡逻等,仅靠标牌难以满足法律要求的安全保障义务。
四、舆论主要分歧观点
- 立场
- 核心论点
- 支持景区担责景区作为管理方,明知猴子有攻击性却未尽到充分防护,应依法赔偿游客损失。律师说法明确,可依法诉讼维权。
- 认为游客需自负责任公园免费且已贴告示,猴子为野生动物,游客进入猴群活动区域应自行保管好财物,不应苛责景区赔偿奢侈品损失。
五、游客可行的维权路径
律师与多家媒体提供了明确的维权建议:
证据固定:第一时间拍摄猴子抢包、包被损毁的影像视频,保留购买发票、支付记录等损失凭证。
景区沟通:要求景区调取监控还原事发经过,并索要书面答复。
行政投诉:协商无果后可拨打12315热线或向文旅部门投诉。
法律诉讼: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据《民法典》相关条款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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